2015年8月18日凌晨1时02分,蒲城122接警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县城红旗街文庙门前,一辆小客车将一辆电动车撞倒后,小客车驾驶员驾车逃逸,电动车上人员受伤严重。已送往医院。”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民警勘察现场发现有一遗留牌照。 这时,122接警室又接到过路群众报称:“有一辆车撞到了县城红旗二店交叉路口路边的电线杆上,车没有前牌。”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快速勘察完现场,又马不停蹄赶赴红旗二店交叉路口,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并没有撞到电线杆,只是在路边停着,该车没有前车牌,车上没有人。民警核对该车与电动车的碰撞部位及擦划痕迹,确定该小客车就是在红旗街文庙门前发生事故逃逸的肇事车。就在这时医院传来消息电动车驾驶员经抢救无效死亡,乘坐人受伤。办案民警立即在公安网上查询该车信息,并联系车辆所有人,规劝驾驶员尽快投案。 目前,肇事嫌疑人聂某,蒲城县贾曲乡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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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带领肇事嫌疑人沈某准备指认车祸现场 嫌疑人正在指认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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