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开办银行的假批复,四处招摇撞骗,以装修为名骗了15万元,以安排工作为由又骗得2万元。近日,西安户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4年6月至10月,吴某持伪造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关于筹建陕西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装修陕西省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为由,多次骗取刘某15万元。刘某发现被骗后,向吴某催要,吴某于同年11月退给刘某6万元。同年11月9日,吴某又以安排郑某女儿在陕西省农村商业银行上班为由,骗取郑某2万元。(陕西传媒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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