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邓先生在渭南市高新区一家砂锅店吃完饭后,未将钱包带走,幸被好心人捡到并送至派出所。 9月12日,市民邓先生向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崇业路派出所报警称,他在高新区一家砂锅店吃饭时不慎将钱包丢失,钱包内装有4000多元现金、多张银行卡和各种收据等。接警后,民警立即调查,但店主及在场顾客均称未见到邓某所丢钱包。 正当民警调查时,市民刘某将捡到的钱包送至派出所,钱包样式和现金数量,与失主邓某描述的十分相似。刘某称,他在饭馆吃饭时,发现凳子下面有个钱包,心想是哪个顾客不小心掉在地上,为保险起见将钱包送至崇业路派出所,希望民警帮其找到钱包主人。邓某确认是其丢失钱包后,连声向刘某和民警感谢。 民警提示,市民外出吃饭、游玩,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如不慎发生丢失立即报警;若好心市民捡到类似财物,可将财物携至派出所,由民警协同寻找失主并进行确认,防止产生纠纷,确保财物“完璧归赵”。记者边飞通讯员赫永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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