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
荣耀房产网 荣耀人才网 荣耀相亲网 荣耀家居网
栏目
荣耀资讯 本地生活 公益活动 律师维权 寻人寻物 渭南车友 网络辟谣 聊天灌水 渭南楼市 家居装饰 渭南摄影 亲子母婴 谈婚论嫁 志愿服务 有问必答 站务处理
分类
二手市场 房屋租售 商铺转让 广告发布
荣耀渭南网 荣耀渭南网 资讯 陕西资讯 查看内容

男子注射狂犬疫苗得荨麻疹 治疗费用无法承担

2016-1-14 09:35| 发布者: 荣耀小编| 查看: 1373| 评论: 3|原作者: 二级魔法师

摘要:   本报讯一年多前,薛先生被狗咬伤,在注射狂犬疫苗后发生荨麻疹。一年之内,病情由当初的急性转变成了现在的慢性,与疫苗注射单位签订了5000元的补偿协议,但患者现在“反悔”了,他说,多次治疗让他一个低保户已 ...
  本报讯一年多前,薛先生被狗咬伤,在注射狂犬疫苗后发生荨麻疹。一年之内,病情由当初的急性转变成了现在的慢性,与疫苗注射单位签订了5000元的补偿协议,但患者现在“反悔”了,他说,多次治疗让他一个低保户已经无法承担后续费用。

  注射疫苗后

  得了荨麻疹病情反复

  2014年9月11日,在北关龙首村的龙御花园小区门口,薛先生不小心被狗咬伤腿部。被咬伤之后,他去了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射狂犬病疫苗。

  “注射疫苗当晚,我感到身上奇痒难忍,一整晚都没睡着觉。”薛先生说他去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但没人回答他该怎么办。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他腿上、胳膊上、胸前多处都起了气泡似的疹子,奇痒难忍,而且直到现在,这种症状还经常存在。

  2014年10月20日,薛先生到交大二附院做了检查,病历显示诊断结果为急性荨麻疹。主诉:1月前肌注狂犬疫苗后出现红白风团伴瘙痒。2015年12月28日的诊断病历现病史一栏写着:15月前肌注狂犬疫苗后皮肤起风团痒,治疗后好转,反复发作。诊断:慢性荨麻疹。

  薛先生还提供了一份交大二附院的血检报告,时间是2014年11月5日,他被诊断出多个过敏原。薛先生说:“我以前喜欢喝牛奶,现在一喝就起疹子,特别难受,像感觉被马蜂包围了一样。我很多以前喜欢吃的东西,在打了疫苗,得了荨麻疹之后,只要一吃就过敏。”

  疫苗注射单位

  一次性补偿5000元

  随后,薛先生多次找疫苗注射单位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商解决办法。2015年1月29日,薛先生作为乙方和西安市莲湖区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由甲方西安市莲湖区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偿薛先生人民币5000元,其次本协议为一次性处理,甲乙双方签字履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诉求,处理终结。

  薛先生说他是一个低保户,没有生活来源,当时急于用钱看病,所以就签下了这份协议书。

  1月12日,记者拨通了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办公电话,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薛先生当时在这里一共打了3次4针狂犬疫苗,其中第一次打了两针,随后在第7天和第21天各打了一针。

  这期间薛先生并未向医院提出异议。“直到一个月后他才跑来找我们说他出现了过敏反应。”昨日,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杨宏说,狂犬病是100%致死率,不论伤者是不是过敏体质都要注射狂犬疫苗。

  而对于患者注射疫苗后出现的过敏反应,疫苗注射机构也有相关的处理程序。记者咨询西安市和莲湖区两级疾控中心了解到,一般情况下需患者向疫苗注射单位提出,然后注射单位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之后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如果确定由注射疫苗引起的过敏反应,疫苗生产厂家要承担治疗费用。

  “当时他(薛先生)就想要钱,并且治疗也是时断时续,所以最后经过双方协商就签订了这个协议。”杨宏说,对他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说,这个事已经告一段落,如果对方还有诉求,他们也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律师观点

  协议可以撤销再向法院举证

  “对方补偿的5000元钱早都用完了,但是病还是没有治好。”薛先生说,为此,他还去咨询过律师,对方说,如果要走诉讼程序,他就得先撤销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议。然后还要去做鉴定,有了鉴定结果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对他一个低保户来说很难办到。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富俊表示,具有撤销权的薛先生有权撤销合同,但是他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1年期内行使其撤销权,否则,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利。在撤销协议的同时,他还可以向法院举证,主张对方补偿自己看病的实际支出。

  薛先生表示:现在很多人养狗,万一谁被咬到就得打狂犬疫苗,而这个疫苗在注射时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副反应。这就像人用狂犬疫苗说明书中提到的不良反应:“注射后有轻微局部及全身反应,可自行缓解,偶有皮疹。若有速发型过敏反应、神经性皮下水肿、荨麻疹等较严重副反应者,可作对症治疗。”但这个对症治疗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记者王海鹏实习生丁怡婷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西北独狼 2016-1-14 10:11
看新闻!
引用 洛雨·晴缘 2016-1-14 11:08
关注每日新闻
引用 网上渭南小编 2016-1-15 00:03
看新闻.....看新闻.....

查看全部评论(3)

寻好东西

男子遭同居女子砍伤入院 11个月大孩子被扔病房

男子遭同居女子砍伤入院

  受伤男子躺在病床上   华商报讯11个月大的宝宝幸亏没有记忆能

西安一市民在超市买鸡蛋  煮熟后尝起来有苦味

西安一市民在超市买鸡蛋

  (安爱农)赵女士在西安唐延路永辉超市买了不到13块钱的鸡蛋,结

偷记妈妈密码  11岁女孩半月充值两千多玩网游

偷记妈妈密码 11岁女孩

  最近这两天,市民张女士很郁闷,因为11岁的女儿偷偷记下了她的微

返回顶部找客服
QQ|小黑屋|手机客户端|荣耀渭南网 ( 陕ICP备14009238号-2 )            

陕公网安备 61050202000309号

Powered by 渭南荣耀科技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2008-NOW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