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红中通讯员李巍)1月13日下午,记者从商洛市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蓝商高交中队商南执勤点民警,依法向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乘客开出首张罚单。 13日,商洛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商洛市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因车上乘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造成了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1月13日8时,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时速达到106KM/小时,同时副驾驶一名女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随即将其拦停,在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之后,对驾驶人胡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对乘车人徐某某“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乘坐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罚款50元。 |
受伤男子躺在病床上 华商报讯11个月大的宝宝幸亏没有记忆能
(安爱农)赵女士在西安唐延路永辉超市买了不到13块钱的鸡蛋,结
最近这两天,市民张女士很郁闷,因为11岁的女儿偷偷记下了她的微
Powered by 渭南荣耀科技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2008-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