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贠女士发现她的钱包丢了,并在微信朋友圈发了寻物信息,并找到了钱包。 贠女士称,4月15日她回到家发现钱包不见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丢的。其实包里也没有多少现金,主要是包内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丢了,补办比较麻烦。她曾经在朋友圈看到朋友东西丢了发布寻物信息,她也在朋友圈发布了寻物信息。没想到竟然被民警看到,联系她取回了钱包。 4月15日,一位市民在路上逛的时候,捡到了一个钱包并送到了华阴市公安局户政科。钱包内有身份证一张,银行卡数张和100元人民币。身份证上信息显示失主是玉泉派出所辖区的居民,户政科民警电话通知玉泉派出所民警领取。 玉泉派出所民警领到钱包后,发现失主是华山中心粮站的居民,遂前往华山中心粮站询问贠女士的住址。粮站的工作人员称,贠女士不在粮站居住,具体居住地址也不清楚。 于是民警想到了微信朋友圈找人,民警编辑信息准备发朋友圈时,看到朋友圈已经有人转发了失主的寻包的消息。民警立即回复了钱包在玉泉派出所让失主来认领。 4月19日,贠女士来到玉泉派出所领回了丢失的钱包。“钱包丢了,没想到还真能找到,非常感谢那位捡到包的好心人和民警。”贠女士说。 华商记者康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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