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张显民与被执行人姜建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姜建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显民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姜建华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城关镇三兴村十三组
身份证号:6105261978XXXX075X
执行案号:(2023)陕0526执2332号
执行标的:12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姜建华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举报人奖赏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8191343351
联系人:王泉华
蒲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