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西安宇鑫达物流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与被执行人周中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周中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西安宇鑫达物流有限公司蒲城分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中才
户籍地址:陕西省蒲城县椿林镇敬母寺村4组
身份证号:6105261970XXXX7911
执行案号:(2025)陕0526执473号
执行标的:112904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周中才下落,并协助法院传唤到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且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向提供线索之人奖赏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同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3-7201520
联系人:田宏钢
蒲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