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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县高塘镇村民张志立反映,自己在信用社贷款时被信用社工作人员告知,自己有一笔40万的贷款担保。由于有担保,所以他无法贷款。急于贷款给工人发工资的他经过多次奔走,才知道,贷款人竟然是他的亲哥哥。
张志立在华县高塘镇一工地承包了9栋建筑的外墙粉刷工程,按经验,他要请将近20位工人来完成这项工程。7月底,到了给工人发工资的时间,由于手头不宽裕,实在拿不出3万多元的工资,便想到了去镇上的圣山信用社贷款。他拿着身份证等资料,先咨询贷款程序,谁想到得到的答案却是名下有担保,不能贷款。“信用社把资料打开,说我为他人担保。”
听到这个情况张志立很是纳闷,自己从来没有给人担保过贷款啊?怎么就成担保人了呢?他说:“我问给谁担保,圣山信用社一工作人员说他查不出来,要到联社(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去查。我到联社查,人家说这保密,不能查。华县信用联社一直不给我查,最后我去中国人民银行把个人信息调出来。”
一张7月30日打印出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2009年11月27日,张志立为张伍元担保贷款40万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担保贷款余额为40万。从报告中看出,这40万元的款已经过期一个月仍未归还。“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我也不能说啥,我打电话问他了。我说当哥的你是不是用我身份证给你担保了40万?我哥说不知道,你找个律师把信用社起诉到法院去。”之后张志立又给哥哥张伍元打了一次电话,张伍元说:“我没有,我不知道。”
之后,张志立想了又想,想起2009年时,哥哥张伍元曾要过他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想办个手机卡。但是据他从金融机构了解到,给别人担保,本人是必须要去的。他认为,自己没有去,用他这身份证是侵权行为;第二,最大的疑问就是自己本人没去,字却签了,属于金融诈骗行为。
“我一个普通的农民哪有这么高的信誉给人担保40万?”随后,他又找到华县信用联社,“法制科的一个同志给我说有个叫张进龙的跑了。”而张进龙就是当时在圣山信用社贷出这40万贷款的经办人。
记者来到张伍元承包的华县砖瓦厂并未见到张伍元本人,最终电话联系上他,他说:“因为承包砖厂资金困难,所以在信用社贷款40万。我给我兄弟说把你身份证让哥贷些款,给我担保,人家(张志立)当时把身份证给我,说‘随便’,信用社张进龙在资金整合的时候给我贷了款,用我弟的身份做了个担保。签字的时候没叫人家签字。”对于哥哥的说法张志立给予了否定的态度。
随后,记者来到陕西信合圣山分社,窗口一工作人员称,值班领导下乡了,没有负责人接受采访。
记者和张志立又来到联社,监事长孟宪平在听到张志立的情况后表示,华县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他们会积极配合调查,针对目前对张志立造成的不便,他说:“按照我们目前的贷款程序,首先是农户的诚信,至于你给张五元担保40万你先不要考虑,生活生产这块我来给你协调。我给圣山信用社说下,解决你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内部人员违纪,我们按照行政纪律处理,违法由司法部门经侦大队查处。”说完这些,孟宪平郑重其事地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对方按照正常程序为张志立贷款。
昨日,张志立打来电话说,他去了圣山信用社,但还是没有带到款。随后他又到华县农村信用联社,一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华县农村信用联社必须等待调查结果,才能处理张志立莫名其妙被担保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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