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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病男子当街持刀砍伤2名2岁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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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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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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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9点左右,在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芮埭村一农贸菜场附近,2名年仅2岁左右的儿童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持菜刀袭击,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几十秒,当时儿童的家属就在身边。其中一名2岁半的男童脸部被砍长达8厘米的刀口,另一名1岁零4个月的女童身中5刀,受伤部位均在脖子、后脑位置,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事发后,男子被赶来的联防队员制服,而据其家属反映,男子患有精神病。目前,男子已经被警方控制,警方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中。

  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大纲告诉记者,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为此,现在家属提出伤人男子具有精神病,那么公安机关需要首先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其病情,如果作案时确为精神病发作,只能要求家属加强管理,无法处罚。受害人及其家属,可以找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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