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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清欠基金会欠款,拍卖临渭区良田供销社部分房地产3.72亩。经渭南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共计34.9万元。我司当即支付了拍卖价款,平息了基金会股民聚集闹事(堵路、围攻法院、政府等)的矛盾。然而令我司意想不到的是,我司竟然被至高无上、公平公正的人民法院所戏弄、欺骗,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2007年2月春节后,我司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突然被人民法院告知“临渭区政府说该地产拍卖程序不合法,已将该地产转卖了”。我司万般无奈,知道胳膊扭不过大腿,只能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拍卖价款,被公认为至高无上、公平公正的人民法院却回复到“款已付给股民了,没钱!” 后经我司数百次的催讨,找法院院长,办公司主任在院长办公室回复到“这是法庭的事,你们找法庭!”无奈之下我司多次上访于渭南市中院,终于于2011年6月法庭给我司退还了13万元!为了其余之款,我司常年奔走相告于中级人民法院、临渭区人民法院间,至今无果,令人欲哭无泪! 我司万般无奈下,为此还禀承于上级有关单位至省高院,但至今杳无音讯。 渭南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报告难道成为了整天呐喊“人民法院为人民”的人民政府欺骗人民钱财、伤害人民利益的工具? 众所周知、白纸黑字的合法拍卖流程竟然因区政府一句“不合法”就变得不合法了吗? 2006年的30万元,相当于2012年的多少万? 2006年地产的单价十几万一亩,2012年地产的单价几百万一亩? 、、、、、、 至今6年有余,为此事费心劳神,满身疾病,心中的痛苦、无奈、无助无人可倾诉,无人可求助,难道只因我司为民企,“朝中无人”吗? 21世纪了,科技的时代,在孩子的提醒下,我将心中积压多年的痛事简单述之,投之于网络,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注意,为我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