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提分手男子欲同归于尽 因故意杀人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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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8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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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岁离异的陈洪(化名)是西安某大学食堂的一名厨师,25岁刘娟(化名),是该校的一名大学生,在校期间,二人不顾年龄差距,谈恋爱并同居。可当女友提出分手后,男友竟然拿着匕首到女友住处“挽回感情”。争执中,男友欲与女友同归于尽。3天前,因故意杀人陈洪被判14年。
  
  刘娟在大学时和学校食堂餐厅主管陈洪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刘娟大学毕业后,就跟陈洪提出了分手。一年后,陈洪在西安买了房,并开起了烤鸭店,看到陈洪的经济条件慢慢好起来,刘娟产生了悔意,两人重归于好。可是好景不长,烤鸭店赔了,刘娟结识了新的男友又提出分手。陈洪不同意。知道刘娟住在单位宿舍后,2012年7月的一天晚上,陈洪来到刘娟公寓楼下欲挽回感情,不同的是,这次他随身携带着一把匕首,向刘娟讨要说法,遭拒后两人引起争执,情急之下,陈洪便在刘娟胸部刺了一刀、接着又刺向腹部,企图杀死刘娟。
  
  看到女友倒地后,陈洪在自己脖子上也划了一刀,又用刀去划刘娟脖子,欲同归于尽,但被刘娟用手挡住。后来旁边经过的群众发现了两人,将两人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刘娟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伤残等级为八级。
  
  陈洪因故意杀人被未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赔偿刘娟11万元,陈洪表示认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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