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园
手机版
切换到宽版
开启辅助访问
请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当前位置:
»
栏目聚焦
›
渭南生活
›
百姓生活
›
百姓生活
›
帖子
返回列表
强烈抗议在禁烟区违例抽烟的闹事分子!
[复制链接]
毕无烟
毕无烟
当前离线
积分
58591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3-7-5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
x
请大家先看看这个:
就是这位祝先生,不仅颠倒黑白,还带着电视台的人到我们院子来闹事,封了我们的大门不说,还在我们的办公室还有楼道里大肆抽烟,根本不听劝阻。这种行径不仅违反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更违反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第2款,以及第8条实施准则的相关规定,给我们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对此,我当场发微博进行投诉,以示抗议!
现将这位祝先生及其同伙的吸烟照片发到这里,请大家批判,也希望国家控烟主管部门能依据控烟法规对这些违规吸烟人士进行处罚,以有效保护我们的健康免受烟草烟雾危害!这些违例吸烟者的具体个人信息可以从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获取
相关微博:
一帮电视台记者在我办公楼楼道里抽烟还不听劝阻,相当地狂,作为媒体人,你们难道都不知道从2011年1月9日起,所有的工作场所都禁止吸烟了吗?@姜垣@杨功焕@吴宜群@控烟集结号@IN直播 我可不可以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第2款的规定,以及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要求他们离开?
我刚才发出了一条投诉,接下来上传照片,就是照片中的这两位,跟着电视台记者一块来的,不光在我办公楼楼道抽烟,还把我单位大门都给堵上了!刚刚确认他们不是电视台人员。@IN直播@姜垣@吴宜群@杨功焕@控烟小子@天生爱户外de狗狗 可以给他们开罚单吗?
下边还有一幅他们的人在办公室吸烟的照片及相关微博:
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禁烟区违例吸烟的理由,可是你看边上这哥们,在我们隔壁办公室吸烟还挺张狂的,对这样的违例吸烟者,必须依法严厉制裁,否则,仅凭劝阻是不会有任何效果的!@IN直播@姜垣@吴宜群@控烟集结号@随手拍支持控烟@控烟小子@唐琼ningxx@西安晚报@荣耀渭南论坛@美丽渭南@幸福临潼
他们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抽了这么多烟,大家可以根据下面提供的资料来判断他们给我们办公室带来的污染有多么严重!
延伸阅读: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第2款的规定:
每一缔约方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现有国家管辖范围内采取和实行,并在其他司法管辖权限内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
该公约第8条实施准则明确规定:
每一缔约方都应在世卫组织《框架公约》对该缔约方生效之后五年内提供普遍保护。
说明:
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的时间是2006年1月9日,即从2011年1月9日起,任何非吸烟人士都有权在公约规定的范围内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备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实施准则可在
中国控烟资源网
下载
二手烟的危害相关资料:
@辽宁健康教育与促进:敬请关注#2012-2013年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辽宁报送作品#【室外空气重度污染时,待在屋里如抽半支烟】沈阳市健教中心对同一间办公室进行了PM2.5浓度监测,对比不同空气污染程度与烟草危害之间关系。通过实验对比,给读者一个更加直观的印象,更加了解烟草危害,自觉戒烟。
抽烟后室内PM2.5升28倍 2/3人群支持办公室禁烟
室内PM2.5大约九成来自烟草 卫生间楼梯间PM2.5超标
100平米房内抽烟可致PM2.5值达800 500已是重污染
二手烟致室内PM2.5严重超标
【微博直播】触目惊心:吸烟和二手烟的致命危害!
【资料】吸烟和吸二手烟的危害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二手烟的事实
世界卫生组织:防止二手烟暴露政策建议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找客服
Copyright © 2008-NOW
荣耀渭南网
(https://www.yewn.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告投放联系:0913-8110000 帮助咨询 QQ:633806
Powered by
荣耀渭南网
X3.4 技术支持:
荣耀科技传媒
陕ICP备14009238号-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