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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村书记勾结村主任 侵吞征地款8万元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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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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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财迷心窍,勾结村主任共同贪污,打起征地补偿款主意,双双领刑受罚。10月24日,富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贪污征地款案件,被告人段智才、段发书因犯贪污罪,分别获刑5年、缓刑1年又6月。



2011年4月份,某公司在段家庄村征租土地,时任村支部书记的段智才作为村方代表,在协助相关部门统计地面附着物时,谎称、虚报附着物,多核算补偿款共计8万余元,制虚假户名银行存单,准备侵吞。后找到村委会主任段发书,称多登记的果树补偿款8万余是给二人的协调费,让其追回存单。段发书要回存单,并根据被告人段智才的提议,将凭空造报的8万余元提成现金拿回家中分赃,段智才分得5.5万元,段发书分得2.5万元。案发后,二人均如数退赔了赃款。



法院认为,段智才伙同段发书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征地款数额巨大,并非法占有,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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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11-2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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