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城区开始抓拍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禁行、禁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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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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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4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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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闯红灯、不系安全带等交通陋习,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在市区主要路口陆续建设一批电子监控设备,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监控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逆行违法行为的路口9处:
1、 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
2、 胜利大街与西岳路丁字
3、 胜利大街与金水路十字
4、 乐天大街与西岳路十字
5、 站北路与解放路丁字
6、 胜利大街与渭清路十字
7、 渭河大街与仓程路十字
8、 渭河大街与渭清路丁字
9、 新310国道与渭清路丁字
二、监控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路段13处:
1、 渭富桥桥南口南100米
2、 沙王桥桥南口南200米
3、 310国道1076公里500米
4、 107省道13公里500米
5、 东风大街与渭清路什字东200米
6、 朝阳大街与渭清路什字东200米
7、 华山大街与渭清路丁字口东200米
8、 渭蒲桥桥南口南100米
9、 渭桥路1公里500米
10、 渭花路2公里200米
11、 107省道468公里500米
12、 乐天大街与渭清路什字东200米
13、 渭南东收费站西500米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后,我大队将对上述电子监控路口、路段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临渭交警大队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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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4-7-4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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