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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6万换电话搬家拒还钱 遭债主拘禁4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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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0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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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桳.桳.糖 于 2015-6-20 08:44 编辑

  借款人不还钱,债主将其拘禁在酒店。派出所介入后,债主从派出所门口又一次将借款人拉走拘禁,前后共达46小时。

  吕建(化名)是四川人,2014年4月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他向朋友杨庆(化名)借钱,于是杨庆从朋友处借了两万元转借给吕建,杨庆朋友的小姨子也从他处借了4万元给吕建。“说好月息10%,每月结息一次。”

  钱借出一两个月后,到了结算利息时,吕建一直以没钱为借口拖着。不久后他换掉电话号码,也从住的地方搬走,音讯全无。

  2015年2月1日晚,债主打听到吕建的号码,并通过陌生电话将其约到一工地。12时许,吕建和朋友驾车刚到约定工地就被债主们围住,并被拉到酒店让其打电话借钱。2日晚8时许,辖区派出所接警后赶到酒店,将所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随后,民警让其他人先离开派出所,10分钟后吕建再走。

  大约1个小时后,杨庆等7人在派出所门外等候并将吕建从派出所拉出来。就这样,吕建又被带到酒店房间,并被两人看着。直到4日上午9时许,吕建给债主打电话称,要到其妹夫工地去借钱后,一行人前往工地。吕建到他妹夫跟前说了几句话,告诉债主第二天才能借到钱,听到吕建的答复后,一行人又回到酒店。

  2月4日下午7时许,吕建的朋友报警,而此时吕建已被拘禁46小时。接到报警后,民警将一名嫌疑人带到派出所,其他人相继被传唤或主动投案。

  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认为,杨庆等7人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46小时,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几人判处4-6个月拘役,均缓刑。(大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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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6-20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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