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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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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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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11:23来源: 区美丽办【字体:大 中 小】打印
临渭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保洁费收取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目前各村两委换届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农村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为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爱护生活环境的责任感、义务感,树立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加大我区保洁经费筹措力度,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保洁队伍,落实长效保洁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农村卫生保洁费收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的批示要求为指导,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87号)“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摊机制”为依据,结合市人居办和《临渭区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我区农村长效保洁机制,让所有村庄达到清洁乡村标准。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担、全民参与”的原则,每个村民小组确定1名保洁员,由区财政落实每人每月500元补助,全区保洁经费年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同时,通过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建立资金持续、筹集稳定、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的筹集机制,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提供资金保障。各镇村要通过全面开展农村保洁费收取工作,引导群众树立“谁受益,谁付费”的自觉意识,形成主动缴费和积极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的良性机制。
三、收费对象及标准
收费对象为全区277个行政村常住人口,各村委会为保洁费收费主体,各镇要指导各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保洁费收取管理制度,原则上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进行筹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积极实施。各镇要高度重视保洁费收取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各村一名主要负责人为农村保洁费收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落实,积极行动,确保在6月底完成2018年度的保洁费收取工作。各镇要积极参与并指导保洁费收取工作,严格把控各村保洁费的收取、上交、拨付、使用等环节,确保“村筹、镇管、区补助”机制有效落实,同时要确保收取质量和进度。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农村保洁费收取工作,符合形势发展的要求,各镇村要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氛围,使群众真正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公告、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加强宣传树立健康文明的卫生意识和生活方式。
3.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农村保洁费收取由村委会出具统一票据,严禁坐收坐支、体外循环。各行政村收取的保洁费,全部用于本村保洁员工资及整治费用。做到收费过程、资金使用过程公开透明,并及时公示。同时要发挥各村监委会对收费过程、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作用。各镇要切实加强监管职责,设立农村保洁费专账。区美丽办对各行政村保洁费收取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将移交区纪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4.强化服务,公正考核。各镇村干部要遵循服务在先、收费在后的原则,要以实际行动、良好的保洁效果、干净的环境卫生赢得群众对保洁费收取工作的支持,变“让群众交”为“群众自愿交”。同时要结合村情,创新方法,采取上门服务或电子资金转账等方式,方便群众缴纳。区美丽办将把对各镇村保洁费收取情况纳入街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季度排名及年终考核。
渭南市临渭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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