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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下午,延安高交大队万花中队民警薛海刚、雒庆开展日常巡逻工作中,由南向北行驶至G65包茂高速K540+200米处时,突然发现一车道边上有人拎着一个大袋子正低头在中央隔离护栏下地上捡着什么东西,旁边一辆辆汽车呼啸而过。
民警赶紧靠边停车,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跑到行人跟前发现其正在拔草往袋子里装,民警立刻制止,一手拎着袋子,一手将老人安全搀扶到应急车道内,并询问了详细情况。得知老人家中养一头猪,其他地方猪草不好找,看见中央隔离护栏下长满绿油油的猪草,就跑过去拔草,带回家喂猪。
当民警询问难道不害怕被车撞到时?老人回答道:“司机应该能看到。”民警耐心向老人解释,高速公路看似道路宽敞,其实十分危险,一袋猪草值不了几个钱,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将会害人害己。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将会受到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老人表示自己不懂法,自己第一次进入高速公路,并且长期腿疼,以后再也不上来了,民警遂对老人警告教育后搀扶老人离开高速公路。
经过排查,民警发现老人是从桥梁下一处破损的防护网进入高速公路,民警进行拍照取证,将会尽快向有关单位下发整改意见函,督促其立即整改。
来源:高交大队万花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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