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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醉酒男在交警大队辱骂民警,后因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9年10月27日晚9点左右,李某(泾阳县三渠镇人)和几位好友在三原县东三路吃饭时,接到朋友梁某某的电话,称他的朋友酒驾被三原交警挡住了,他在交警大队处理事情,让李某到交警大队门口碰面。李某到交警大队后与梁某某一同走进院子,李某便开始辱骂交警,民警对其进行制止,李某不听劝阻,而后发生撕扯,民警将其控制到醒酒室,随后向辖区派出所报案。
渠岸派出所将李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醒酒、询问,李某酒醒后对酒后辱骂民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公安交警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其权威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
喝点酒就找不到北了
希望酒后还能这么“有义气”
(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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