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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女工程师帮助村民举报石料厂,因涉嫌"恶势力"获刑。6月9日,此案在陕西省安康市中院开庭审理。 李思侠出生在陕西省安康市双喜村,是村里第一个上大学的人,毕业后从事油田事业工程,常年居住在上海。她因自家良田被石料厂污染,遂参与维权,开始了和石料厂近10年的纠纷。
2008年3月,郭某获得了村里2处石料矿的使用权,并将其中一个采矿场给了当时的村主任。2009年,2家石料厂在村里正式运营。截至目前,其中一家一直未获得采矿许可证。村民表示,石料厂开工不久,当地的河水出现浑浊。持续不断的运石卡车破坏了村里唯一一条水泥路,导致路上晴天灰尘大,雨天泥泞多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村民们的出行。 大多数村民都是靠耕农为生,石料厂对水资源的破坏让村民无法种田。正因为自家农田也遭到毁坏,所以,在村民们找到李思侠请求其帮忙维权时,她便答应了。部分村民称,李思侠是"环保卫士"。也有村民说,李思侠不该管与自己无关的事。
2010年,李思侠表示,自己代理村民向郭某2人索要土地赔偿费,对方也答应了一次性补偿2000元。次年,当李思侠再次索要赔偿时,却遭到2人拒绝。随后,李思侠开始在网络上频繁发帖,举报石料厂的非法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此事在检方起诉书中则显示,李思侠是为自己强行索要的赔偿费。对此,李思侠一方作出否认。 2013年,当地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认为李思侠举报属实。同时,责令2家石料厂关门停业。11月7日,当地政府主持协商,李思侠与郭某签订赔偿协议:约定在2014年之后,如果要开厂进行采矿,就必须支付2万元的补偿费用。检方表示,石料厂是"迫于压力"才签订此协议的。
2015年3月,铁路工程开始在村里施工。李思侠母亲家有1.5亩地被征用,而李思侠要求将所有土地一起租用才行,否则不予签字同意。经政府调解,李思侠家属背着李思侠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并拿到了3万元的租金。据检方起诉书显示,李思侠拒不认可家属签订的协议,并通过举报和网上发帖等多方施压,要求相关部门更改协议书。 2017年11月,李思侠未经村委的同意,先后组织村民在路上设立限宽墩子,导致石料厂被迫停产。同时,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李思侠冒用村委会的名义伪造会议记录,并擅自挪用公章,拍下照片发在网络上,引起网友扩散。 但李思侠的律师持不认可态度,坚持无罪辩护。
公诉机关指控,李思侠和村民涉嫌在工程道上设立阻碍,符合寻衅滋事罪。2018年9月,李思侠被警方带走。不容质疑的事实在于李思侠坚持维权,才让石料厂处于停工状态,村里生态状况才保持良好。目前,对于李思侠是否为钱举报还在调查中。 李思侠母亲表示,她快到退休年龄了,本身月入近万,不会因为这点钱就假举报的。针对反映公诉机关相关起诉书的内容问题,纪检部门表示,正在调查中,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一定严肃处理。 法院一审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判后,李思侠对结果不服,提起上诉。6月9日,此案在陕西安康市中院开庭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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