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早8时40分左右,张女士驾车行驶至登高路与黄渠头三路路段时,遭遇了一名黑衣男司机的“路怒症”威胁。
“当时我正常行驶在左侧直行车道上,忽然一辆黑色SUV从我左侧超车到我前面,然后急踩刹车,因为当时车还在行驶中,我下意识地转到了左转车道上,但没想到这辆车又快速开到我前面,将车横在马路中间把我逼停。”
张女士描述早晨上班路上的这段经历时,口吻仍然非常紧张。
通过张女士提供的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可以看到,这辆车牌号为陕A**095N的黑色SUV先是加速超车至张女士车前,随即急踩刹车,而当张女士多次采取紧急制动停车并转换车道后,黑色SUV司机又再次开到前面,并将车横停在道路中央,一名黑衣男子随即下车向张女士走来。
“本来他突然把我车逼停,我心里就很紧张,没想到男司机下车气势汹汹地朝我冲过来,我就更害怕了,非常怕他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张女士说自己平时为人友好,也并不认识这辆车以及车上男子,见男子朝自己走来就赶紧开车离开了现场,所幸该男子并没有再追。
张女士称虽然事情过去了,但还是觉得后怕。
随后针对此事,警方表示如果张女士认为黑色SUV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建议使用警方平台予以举报。
温馨提醒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114条(交通法恶意别车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若因为自己的一时怒气,枉顾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造成事故,就真的追悔莫及了。
(来源: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