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两个脾气不好的人凑在一起准没好事儿,这不,你看,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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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8 09:0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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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脾气不好,这两天又被一些什么气得把公约第5.3条,第8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还有第14条及其实施准则不由自主地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还查了查最新实施的《民法通则》,结果都显示显示,我有权在任何公共场所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可问题是这些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吸烟者都不认同啊,宁愿害己害人害大家,好歹好说就是要让蓝天下的PM2.5指数爆表!

所以我要不要来一次突击加班,把原计划12月底完成的相关工作提前到本月底完成?

还是说我把相关的违法责任人和机构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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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8 09:1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明明是百分之九十的人,组织和缔约方认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人家还振振有词地说“没有被广泛认可”,不知道是不识数还是没文化,反正我感受到了来自69种致癌物和7000多种化学物质的深深恶意,当然我承认我态度不好,不然我会直接在这里说“烟草烟雾”————这玩意儿跟烧秸秆的,放鞭炮的,黄标车的,冒黑烟的工厂的……排放的那些令人恶心的废气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们渭南早在好多年前,公交车就不冒烟了,也关停了好多好多冒黑烟的工厂,安置分流了好多相关从业人员,其中有一部分人可能到现在还没找到工作……付出这么大代价收获的蓝天,居然还让我们吸爆表的空气,我是很难理解这种做法的。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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