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故事] 3岁童幼儿园里手指被夹断 幼儿园称不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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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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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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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东郊一名三岁的小男孩在幼儿园老师组织的活动中,与小朋友玩耍时被铁门夹断手指,经医院抢救后右手一根指头被截肢,父母找到陕西商业幼儿园讨要说法时,幼儿园称只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让家长找另一个孩子家长赔偿。

3岁童在幼儿园手指被夹断

昨日,家住东郊的三岁小孩魏豪豪(化名)在奶奶和父母的陪同下来到报社投诉,2009年9月1日魏豪豪入托陕西省商务厅下属的陕西省商业幼儿园。孩子奶奶讲,9月25日中午12时接到幼儿园电话告知,豪豪在老师组织的活动中被门夹伤手指,正在西京医院治疗。

14时40分,豪豪的父母赶到医院,看到豪豪的右手无名指血肉模糊,骨肉分离,仅有皮肤软组织相连着,其余部分完全断离。而孩子的断指伤口除了盖着一层薄纱布外还没有实施任何的救治措施。15时30分,交了手术费后,豪豪终于被推进了手术室。



母亲:为何5小时后才救治

豪豪的母亲想不通,孩子是上午10时30分左右受的伤,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是过了5个小时才进行手术?她告诉记者,幼儿园一领导说,只要在8个小时内得到治疗,伤口缝合都可以。

豪豪的母亲认为很多肢体断离的病人在治疗及时的情况下,断肢基本上都能植活,而她的孩子却在受伤后的5个小时内没有得到任何治疗,暴露在空气中,导致最后豪豪的断指没能植活。

鉴定:孩子是九级伤残

豪豪的父母介绍说,在住院的21天内,孩子做了两次手术,但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缝合时间,本可救活的右手无名指最终被截肢了,经过司法鉴定属于九级伤残。豪豪的母亲说,他们多次找到幼儿园讨要说法,可是没有见到园长,一位负责人拿出一份没有盖章的文字说,幼儿园不承担精神赔偿,只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费用,让家长去找另外一个小朋友的家长讨要剩余的赔偿。

幼儿园:希望走法律渠道

昨天,幼儿园一姓谢的保教主任接受采访时说,豪豪没有耽误抢救,11点左右受伤立即送到医院,没有及时做手术是因为要等孩子的家长找的医生做手术。幼儿园一直在和孩子的家长商谈,先后见了六七次面,家长方面也提出了一个方案。那个承担三分之一的方案是律师建议的方案。目前,园方希望走法律渠道,这样对双方都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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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12-16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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