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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即日起联合启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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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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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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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全面做好我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市环保局、商务局等7部门,从即日起联合对全市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进行治理,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其中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心城市(临渭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区域的油气污染治理任务,新建或改造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油罐车必须按照“三同时”要求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

  此次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须报市级环保部门或县级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完成后,加油站、储油库业主须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业主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委托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对未按全市统一安排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的加油站、储油库,商务部门不予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年度审核,安监部门不予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未按全市统一安排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的油罐车,或经质监部门检验不合格的油罐车,交通运输部门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环保部门对未在2013年12月底前开工改造和超标排放的油品经营企业依法处罚;按照“以奖促治”、“早治多奖”、“不治重罚”的原则,对中心城市建成区和各县城市规划区的油品经营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通过环保验收和进行改造但未完工的给予适当奖励,2013年12月底前未开工改造的,一律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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