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警方网上追逃信息有误 致村民两次被错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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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2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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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18号到21号短短四天时间里,渭南一位村民被当地警方当做逃犯两次抓进派出所,理由是他涉嫌一起“强行猥亵、侮辱妇女”的案件,而案发地点还是在杭州市。

  今天一大早,32岁的渭南经开区东刘村村民刘超龙再次被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环北路派出所民警从宾馆抓走。对此,他显得无奈又憔悴。前几天他已经被蒲城杜家派出所抓过一回了。

  渭南经开区东刘村村民刘超龙:说我在杭州犯的案,说的是2014年3月12号,那我当时就没有出过陕西么,把我放到看守所放了好几天。杭州的派出所人来了以后,他们自己可能就觉得我是被冤枉了,他说你先回去吧。

  刘超龙的妻子说,事发后,浙江余杭警方来陕负责人曾给她打过电话。

  当事人妻子田晓娟:20号晚上9点34分,他们余杭派过来的警方领导给我打过电话,他说“请你理解我们,我们也是依法办事的,我们也是根据法律走程序的”。我说把人弄到看守所里面了,我们受到多大的伤害?然后他就说他们也是个误会。

  刘超龙夫妇介绍,回家后他们原以为没事了,不料夫妻俩到渭南一家宾馆住宿,警方又找上门来。

  渭南经开区东刘村村民刘超龙:昨晚我就和我老婆在天仁宾馆住的,今天早上,环北路派出所民警又来抓我,说网上通缉我。

  刘超龙说,他电话告知了仍在蒲城的浙江余杭民警,经澄清后,渭南警方让他签“释放”通知书,但他一度因生气拒绝签字。最后,余杭警方当着他的面删除了他的网上通辑令,他才在通知书上签字。

  记者:就这个事,现在是犯罪嫌疑人刘超龙,是不是咱们要抓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浙江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民警:这样的,案情还在办理当中,其他东西我们不方便透露。

  刘超龙说,他前些年在杭州打过工,但近几年没有到过杭州。今天下午,渭南警方再次在网上搜索在逃人员档案,确认刘超龙的相关信息已经删除。浙江余杭警方相关领导也表示,今天下午将赶到渭南当面道歉。刘超龙说,他将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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