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指路被疑非法拉客 交警:需单位证明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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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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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指路被疑非法拉客 交警:需单位证明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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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先生拿着证明去取车


  骑电动车上班途中,只是好心的给路人指路,汪先生的电动车却被交警部门扣留。然而,更让汪先生一头雾水的是,要取车,需先从单位开证明,而行政处罚中,还从来没听过需要开证明的说法,更何况一纸证明,真的能起到证明是否存在非法拉客?

  指路被疑非法拉客

  汪先生是西安市一家小区的地下车库保安,家住在东三爻村。据他说,5月15日下午3时左右,他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在电视塔附近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因为电话突然响了,他便将电动车靠路边停下,在会展中心公交站牌附近接电话。

  “我接完电话,刚好有四个年轻人问我怎么从会展中心坐车到长安去,我就告诉他们要去对面坐游9路公交车,年轻人走后,突然就来了两个男子,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汪先生说,“男子拦着我的车不让我走,并且叫来了交警,交警出示了证件之后便怀疑我非法拉客,要扣留我的电动车。”

  需单位证明取车

  “当时我再三解释,自己着急去上班并没有拉客,可他们根本不相信我,说让我到单位开个工作证明,第二天到交警雁塔大队取车。”汪先生说,开个工作证明就能证明没有拉客,这让他觉得很不合理,而且《交通行政处罚条例》也没有这样的条款。

  “如果我没有工作单位,没办法开证明,岂不成了非法拉客,更何况拉客就是拉客,没拉就没拉,难道交警部门认定非法营运,不需要直接的证据,如此草率的执法,难令人信服。”

  交警队承认执法存在不妥

  5月20日上午,记者跟随汪先生一起来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塔大队。然而当汪先生告诉执勤的民警自己是来取车的,并且也开了单位证明,办公室的张姓女民警却让他周四再过来。“我已经来了两次了,也出具了单位证明,他们还是不让我取车,也不告诉我具体的处理办法,一拖再拖,究竟为何?”汪先生说。

  随后记者来到雁塔大队政委办公室,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当天执法的民警告诉汪先生,出具单位的工作证明就可以来取车时,雁塔大队的赵政委告诉记者,“拿单位证明没有非法运营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有个工作单位,就能排除非法运营的可能性,行政处罚条例确实没有这样的规定,确实有不妥,但我们以前也没有这样的情况,因为这次的情况比较特殊,汪先生坚持他有工作单位,所以民警才做了这样的处理。”(腾讯大秦网  记者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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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5-22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按照谁提出谁证明的原则,应该让交警拿出证明 证明这个人非法营运。而不是让当事人证明自己没有非法营运! 哈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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