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闪婚后得知男方不是处男 向法院起诉离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6-4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榆林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女子闪婚后得知男方不是处男 向法院起诉离婚




  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即闪婚,新娘婚后得知新郎非处男而心生芥蒂、不予原谅。6月3日10时,临澧法院依法调处了原告高某与被告刘某离婚一案,准予其离婚,并妥善处置了婚前彩礼、婚后共同取得的礼金等财产问题。

  2012年2月,临澧县文家乡刚满22岁的女子高某,经亲戚介绍与从广东打工回家的临澧县佘市桥镇28岁的男子刘某相识,确立恋爱关系。两人考虑到婚后继续外出打工就决定婚事从简,在相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还按照农村习俗宴请宾客举行了婚礼。婚后不久,新娘高某无意中得知,新郎刘某此前曾在广东打工期间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但未生育子女,也无其他财产和情感瓜葛。新娘高某觉得受了莫大的欺骗,大吵大闹。刘某耐心解释,下跪求谅,并保证钟爱妻子一生,但新娘高某仍心存芥蒂,不予原谅。某日,又因家务琐事成夫妻矛盾导火索,新娘高某离家出走,遂与刘某长期分居。2014年5月,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诉讼中,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刘某婚前缺乏了解而闪婚,婚后因新娘芥蒂新郎非处男等原因,长期分居,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其婚姻关系应予解除。(红网)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6-4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和处男有关系吗,什莫荒唐理由?

来自安卓客户端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89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6-4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6-5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是二婚,关处男屁事

来自安卓客户端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