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商洛安居工程变政府办公楼 房管局发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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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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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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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丹凤县投资783万元修建了铁峪铺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房项目,用以解决该镇基层公益人员(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住房困难问题。但该项目建成后,却变成了铁峪铺镇政府的办公场所。昨日,该县房产管理局称已下发整改通知。

  近日,有群众向媒体反映,丹凤县铁峪铺镇政府搬进了新建的安居工程办公,他们怀疑是镇政府打着安居工程的幌子修建楼堂馆所。

  记者在该安居工程处看到,整栋建筑共有5层,楼顶上有“陕西省安居工程”标志。在一楼的入口处,摆放着镇政府领导责任分解图,大门上张贴着“铁峪铺镇人民政府”的提示标语。走进一楼大厅,两边是政务大厅,几名群众正在办理业务。

  二楼有办公室、会议室,三、四楼有一些人居住,他们称这是镇政府干部职工宿舍,五楼是文化站、图书室等,整栋大楼房间从外观上看,都是办公室的格式。每一层都有1000多平方米,五层总规划面积为5220平方米。

  楼前几名工人正在修建围墙,一名工人说,这个建筑是2013年动工修建的,开始听说是安居工程,大家还以为是给群众修的,后来才知道成了镇政府的办公楼。“一看就是政府大楼么,只是挂了个安居工程的牌子,明显是在糊弄人。”附近一名群众说。

  据了解,目前共有铁峪铺镇的民政、林业、国土、财政、文化站等十多个部门在此办公,占用了整个建筑的1-2层,共有50多套住房,近2000平方米。

  丹凤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石磊说,他们在接到群众反映后,11月24日就给铁峪铺镇人民政府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恢复公租房使用原状。根据商洛市政府2011年下发的《商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丹凤县房产管理局向铁峪铺镇下发的整改通知上写道:根据群众反映和我们现场查看,你镇私自转移公共租赁房使用用途,将一至二层变更为办公用房,并装修为政务大厅,按照商洛市公租房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违规改变住宅使用用途,请你镇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落实整改,恢复120套公租房使用原状,并将基层公益人员住房名册报我局审查备案。

  石磊说,他们从没有收到过铁峪铺镇政府关于租用公租房做办公用房的申请,即使收到了也不可能批准,这个项目是以公租房的名义立项的,他们主要负责监管,建成后就交给当地政府,现在被政府用来办公,他们只能要求整改。他说,如果12月31日之前铁峪铺镇人民政府还不整改的话,他们将向丹凤县政府和纪委反映,请求进行处理。(陕广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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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12-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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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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