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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晋彤通讯员朱小龙赵泽华)9月21日,市中院依法对公诉机关起诉的一起因感情纠葛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及新闻媒体等7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在这起杀人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夏某辉通过网络与被害人缑某相识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2015年1月25日晚,夏某辉与缑某因感情纠纷在西安市王家村出租房内发生争执,次日缑某独自返回渭南。被告人夏某辉未能在租住房内找见缑某,便怀恨在心。1月27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夏某辉回到渭南,在红星村一商店内购买了一把菜刀,前往缑某所住的丰荫村安置小区住宅楼内。被告人夏某辉在门口听到缑某与其母杨某的对话后恼羞成怒,立即敲开缑家大门,进屋对缑某进行质问并发生激烈争吵。杨某欲打电话求救时,被告人夏某辉即掏出菜刀朝杨某砍去,后与缑某、蒋某(缑某嫂子)厮打在一起。蒋某抱着小孩逃出家门时,被告人夏某辉持刀砍伤蒋某。蒋某逃走后夏某辉又与缑某母女二人一起厮打出单元楼门口,在西边路沿上的草坪旁,夏某辉持刀朝缑某和杨某二人头颈部猛砍数刀后逃跑,杨某起身追赶夏某辉至小区幼儿园门口后倒地。蒋某被砍伤,缑某和杨某当场死亡。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夏某辉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询问了被告人,公诉人当庭出示了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整个庭审正规有序,公开透明,控辩意见都得到了充分的表达,被告人夏某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作了最后陈述,对给受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和忏悔,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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