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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学生放假,学校的体育设施等都闲置了下来,不少市民想进入附近学校散散步、打打球、锻炼锻炼身体,却不同程度遭到学校拒绝。尽管《全民建设条例》中称“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但目前我市开放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
对于“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这项政策,有多少市民知道呢?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
“不清楚。”市民曹先生称,他家住在火车站附近,虽然女儿在北塘小学上四年级,但每天接送孩子都是急急忙忙,没注意校门口是否挂有“渭南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单位”的牌子,也没听女儿说过此项政策。
无独有偶,刘女士是瑞泉中学门口一家商店的老板。对于节假日可以去学校锻炼这一政策,她也称不知道。“我在这儿开了近十年的店了,没怎么进去过,偶尔学校里有什么活动了感觉热闹去瞅两眼。”刘女士说:“我儿子上初中,放假时想和同学进去打篮球,有时可以进有时进不去。”
对于该项政策,平时喜欢锻炼的张老太太同样“不知道”。家住南塘小学附近的她告诉记者:“不知道有这个政策,没关注过,平时也没想着去学校锻炼,都会去公园和广场之类的公共场所,总觉得毕竟是学校,孩子们学习的地方,外面的人进进出出对人家学校也有影响,我孙子就在这儿上学,我就觉得万一有坏人进去了对孩子造成伤害怎么办呢?谁去负责呢?所以换位思考下,学校不让进也能理解,我觉得公共场所的设施更适合我们锻炼。”
“不清楚”、“没听说过”,在记者采访的十余人中,80%都是类似于这样的回答。而即使“好像听说过”的市民,好多也在学校门口吃了“闭门羹”。
假期想进校打球吃了“闭门羹”
家住老城的王先生喜欢打篮球。读大学的儿子放假时回到家,父子俩看着周边学校操场都空闲着,便向学校门卫打问能否进入学校打打球,均遭到了拒绝。
同王先生一样,家住杜化路的张女士也有这样的经历。她称,平常吃完晚饭喜欢和家人打打羽毛球、踢踢毽子,但小区里没有多少空地,去附近的朝阳公园,大部分时候都是人山人海。张女士说,以前放寒假时问过周边学校能不能进入锻炼,得到了“不可以”的回复。去年听说全市有相关政策,允许市民到附近的学校锻炼,所以今年学生放暑假,她再去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学生已经军训了,不能进去”。张女士表示,看着学校的操场及各种体育设施一空闲就一个月,让她感觉有点可惜,资源应该合理利用,也是目前解决公共体育设施匮乏的一种有效措施。全市虽然有相关政策,但因各种客观因素,落实起来还是非常有难度。
5所学校只有1所称周末可以进
记者随机走访了一些中小学。在南塘小学校门口,记者看到了“渭南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单位”的牌子。该校门卫告诉记者,有一段时间是允许市民假期进去锻炼的,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不允许了。原因是一些公共设施遭到了损坏,学生无法正常使用。记者在校门口看到了“渭南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单位”的牌子,但是,目前看来只是个摆设了。
在贠张小学,当问到校外人员能否假期进入学校锻炼时,记者得到了门卫人员肯定的答复。但接着门卫又说:“现在学校正在施工修补一些被损坏的路面和设施,在这期间外面的人是不能进的,但其他时间我们是对外开放的。”
与贠张小学一墙之隔的前进路中学,以校园安全为由拒绝市民进校锻炼。
在瑞泉中学,学校的安保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刚开始我们对外开放了一段时间,但后果是学校的各种设施都被不同程度损坏了,尤其是篮球场那里,很多篮筐都被弄坏了。还有一个原因,假期高三的学生大部分时候都在上课了,一些外面的人进来后吵吵闹闹的,影响学生们上课。”
学校放假,操场、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全面开放,对于带动全民健身、合理利用公共体育设施是个好消息。但记者通过此次采访发现,这个政策的落实还是困难重重的。
新闻链接:
多个相关条例要求学校开放体育设施。
2009年起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2011年,国务院下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再次提出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2014年3月,渭南市教育局和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意见通知》,明确规定,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学校主要为县(市、区)公办的各级各类具备条件的城镇学校。开放对象主要是青少年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团体组织。开放时间为工作日每天17:00—20:00;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9:00—16:00。(本文来自渭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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