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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徐小na 于 2015-11-6 17:25 编辑
陕西省物价局通知 今冬自备锅炉取暖费不涨价
近日,陕西省物价局通知,针对近期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省上采取气源、管输、销售三个环节各补一块的惠民政策,保持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气价格的稳定。今年我省居民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天然气价格仍按原标准结算,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继续按2014年采暖季供热价格执行,不得上涨。
燃气企业已按集中采暖价格销售给物业或供热单位的用气,由燃气企业负责清退或抵扣价差;物业或供热单位按上调后的供热价格收取的费用,向已缴费用户退还多收部分。
陕西省物价局通知 今冬自备锅炉取暖费不涨价
今冬供暖闹心的小区业主们 看到这条新闻是不是瞬间放下心来 {:8_234:}{:8_234:}{:8_234:}{:8_234:}
眼看11月15日供暖季就要来临,这条新闻可是让前阵子渭南城区多个自备锅炉供热的小区居民们安心了。 前段时间,很多小区“炸了锅”,物业相继贴出通知,明确采暖费将上涨,涨幅在1.9元 ㎡·月~2.05元 ㎡·月不等。
这让业主们不明白:为何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会调到非居民类
“炒菜用天然气是一个价格,取暖又是一个价格, 明明在一个院子里,这天然气都是供我自己生活用,为啥采暖就成了非居民类的? 如果我家是壁挂锅炉取暖,价格又是居民类?!”
省物价局政策的出台,是不是让各位网友心里暖烘烘的??小编也跟着大家开心爆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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