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房地产税一般以评估价,而非市场价为税基。评估价一般要低于市场价,且会是几年才调整一次。”中国社科院财经院汪德华研究员告诉记者。 所以,我国的房地产税不会照搬国际经验,会根据中国国情,设定一定的免征额。 房产税真的能降房价吗?有多套房的要抛售? 有了房产税,持有第二套房子的成本将大大增加,这会导致准备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投机者踯躅不前和已经拥有第二套房子的投机者仓皇抛售。
一个不再疯狂抢购,一个加紧低价出逃,买房的人在减少而卖房的人在增多,这无疑相当于增加了供应减少了需求,而一项商品的供应增加需求减少将会引发商品降价,这是经济学不容置疑的常识。从表面上来看,前面的逻辑严谨可靠,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破绽。
房产税征收各方褒贬,你怎么看?
原香港大学经济系教授许成钢:发达国家征房地产税前提是土地私有 我们刚才实际上已经讨论到中国面对的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内需不足,内需不足的原因是因为政府的收入过多。 房地产税的问题,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征房地产税,而房地产税几乎是所有发达国家地方税的主要来源。所以很多人可能认为,这是一个学习他们的角度。但是我们必须要先认清楚,他们是在什么制度下这样操作的。最基本的就是,他们是私有土地制度。私有土地制度的意思是说政府不存在靠卖土地获得收入的那个手段。因为这个土地是私有的,那么地方政府是依赖征收房地产税来解决地方财政问题。而且征收房地产税也都是地方议会决定的,地方议会是什么意思?就是地方的选民选出来的人,按照地方的意愿决定的。
第一、这土地是私有的;第二、是在私有土地的条件下,土地所有者决定他们应该被征部分的税,让政府为他们提供服务,这是整个征收房地产税、土地税的基础。
回到讨论中国的问题,中国是全面的土地国有制。你地方政府已经是在靠卖土地和出租土地获得收入了,而且所有人现在使用的土地都是多少年的租期。这些都是一个非常基本的法理上的问题是需要解决的。在这种背景下,你再讨论房地产税。
如果我们返回这个问题,这里有两个基本问题。第一个基本问题,征税的法理跟居民的关系是什么?第二个问题,内需不足的原因是因为全体国民的收入占比过低,在这个背景下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一定是要综合在一起讨论的。
我并不反对征收房地产税本身,但是这个问题一定不能单独提出来。这个问题的提出来一定是整套的制度配合在一起。单独提出来,又多出了一个税种来向人们征税,对全国的经济一定是坏事,不是好事。
财经媒体人齐俊杰:房地产税不但义无反顾更要调节分配 昨天大家都过分解读了义无反顾,其实我早就说房地产税未来3-5年出台将是极大的概率,我们更应该注意楼部长的表态,那就是在义无反顾之前,他提到了税收再分配。说明房地产税将起到再分配的作用,而再分配是什么?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劫富济贫,谁是富人?肯定是有房的而且是多套房的才是富人,这么看房地产税很可能会采用累进税率,或者叫做惩罚性的税率。给一般人一个免征面积,然后面积之上收税,超过一定面积开始惩罚。超额面积越多,惩罚税率越重。 有些人可能会说,我就是不交税呢,他能把我怎么样?其实完全可以后端收税,就是给你攒着,你可以不交收但先给你记着,过了时限还收你滞纳金,等你卖房的时候你总得办手续吧,办手续的时候麻烦您先把税给补齐,除非你一辈子不卖。我相信自住房是有可能的,但多套房的肯定不会,因为每套房都是现金啊,不卖的话他那好几百万就打水漂了,至于出租,现在租金已经低于2%,他得租50年才能回本,相当于50倍市盈率的股票,他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收回本金了。所以届时, 甚至在房地产税出台之前一定是大量的房产抛售潮,二手房的卖盘涌现很可能会让房地产出现大幅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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