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蝎子是一种药用价值非常高的生物,因此,很多依山而居的村民会在野生蝎子繁殖旺盛期进行大量捕捉售卖,但这样的做法却破坏了生态平衡。2020年8月7日凌晨,昆都仑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处警指令,有人在昆区前口子村非法收购野生蝎子,办案民警迅速出动前往处置,在前口子村一个出租屋内将陕西籍犯罪嫌疑人米某某抓获。
通过对米某某的出租屋进行搜查,现场查获其非法收购的野生蝎子16斤,收购蝎子交易账簿一本,民警现场进行扣押。经对米某某突击审讯,米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为做好取证工作,从8月7日开始,昆都仑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队先后辗转奔波陕西榆林、绥德等地,询问证人十余人,最终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米某某非法经营数额22.3319万元。目前依法扣押的野生蝎子已放生,该案已向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逮捕。森林公安大队民警与昆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放生蝎子
蝎子是益虫,每年能捕食大量蜱虫等有害昆虫,是名副其实的“草原卫士”,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一万多只有害昆虫。同时,蝎子也是一种药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很高的药材。每年6到9月是蝎子繁殖旺盛期,受利益驱使,有人会大量非法捕捉野生蝎子,这样一来,就导致蝎子数量减少,有害昆虫繁殖增多,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对农作物也造成了损害。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同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来源:魅力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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