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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渭南公安交警全警上路,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的车辆逐一检测,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防、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下面将春节期间查处的几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2年2月2日16时30分,程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U7***9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大荔县沙里村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5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程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22年1月30日2时10分,叶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9***9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澄城县青正街七路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澄城交警拦下,经检测,叶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4.7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叶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2022年1月20日1时30分,同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7***2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白水县居苑路“安居转盘”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白水交警拦下,经检测,同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19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同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安全驾驶是行车的前提,任何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会被从严查处,切勿抱有侥幸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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