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奉先街道办、紫荆街道办:
按照县委十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了加快蒲城“一镇三地”建设步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国省县道沿线违法违规和有碍观瞻建筑拆除行动,彻底整治公路沿线和集镇街道私搭乱建现象,现就切实做好拆除工作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彻底拆除公路沿线两侧残垣断壁的房屋、旧果园房、老果园墙、废弃泵房、临搭构筑物、违设废品收购点;集镇街道明锅亮灶、私搭商棚、临时建筑物、破损横幅及广告牌匾等。实现公路沿线整洁靓丽、集镇街道整齐美观。
二
实施步骤
本次拆除行动从2022年2月10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共100天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确认阶段(2月10日—2月20日)。各镇(街道)要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对辖域范围私搭乱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详实造册,(留存拆除前影像资料)。在排查过程中,要加强对拆除行动的宣传引导,对私搭乱建的对象,要登门宣传,耐心做思想工作,并下达整改通知书,使他们在思想上理解、行动上支持。同时要运用媒体、网络、广播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进一步明确拆除对象或整治办法,切实做到“拆旧止新”,为开展拆除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群众基础。摸排工作结束后,将工作任务台账于2月21日前报送县美丽办(附件1)。
第二阶段:全力整治阶段(2月21日-4月25日)。各镇(街道)要按照时限要求,集中精力和人力,迅速行动起来,全力动员农户自行拆除,对所涉及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专项整治。在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分类施治的原则,以刚性法律和说服教育并重的办法,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做到拆除清理彻底(拆除过程中留存影像资料),确保公路沿线和集镇街道无残垣断壁、私搭乱建现象。拆除行动开展期间实行周报制度,进展情况于每周四报县美丽办。
第三阶段:达标验收阶段(4月26日—5月20日)。各镇(街道)要加大公路沿线各责任路段、各道路出入口周边私搭乱建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随时发现、随时禁止,防止反弹,确保公路沿线和集镇街道秩序规范有序。同时要引导群众形成遵法守纪、文明共建的意识,为营造一个整洁、有序、舒适的环境打下坚实基础。拆除行动结束后,各镇(街道)形成工作总结于5月20日前报送县美丽办。
三
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参与、爱护环境、倡导文明生活,提高维护国省县道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城乡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2、强化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夯实工作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负责同志,按照“属地管理、依法拆除,不留死角,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高标准开展拆除整治,实现区域内路域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3、严格督促检查。县美丽办将协同两办督查室按照拆除行动时限要求,定期对任务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通报各镇(街道)工作进度,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将本次拆除行动结果作为第一季度考核得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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