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物业收费标准。《陕西省定价目录(2021版)》第12条:定价项目为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定价内容: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定价部门为授权设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19〕924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公共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按照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物业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此次拟定的临渭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实行“一费制”的物业费标准(含基础物业费、公摊水电费、电梯费),据测算,拟定的收费标准与现行收费标准比较略有下降。经了解,我区拟定物业费标准与已经制定了“一费制”标准的宝鸡、咸阳、商州、汉中、西安、榆林、延安、铜川等毗邻市收费标准比较属最低水平。
四、您反映的“对小区物业的级别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审验调整一次”问题,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渭南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渭建发〔2021〕29号)有具体规定,建议您向住建部门咨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