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现就做好疫情高流行地区务工人员来返临渭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凡在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疫情高流行省份的临渭籍务工人员,近期非必要不返临渭;已返回人员及其家属要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行程信息。各劳务服务单位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确需返回的在外务工人员,须“点对点”集体接回,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目前在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的临渭籍人员,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各街镇要对辖区在外务工人员进行全覆盖、“点对点”宣传,确保外出务工人员知晓我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三、辖区各劳务服务单位近期非必要不组织务工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高流行省份务工,确因工作需要前往的,须向街镇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向区应疫办报备,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要求组织“点对点”集体输送。
四、在外务工人员返回临渭,应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返回信息,坚决服从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甚或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