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白水县公安局决定于2022年全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专项工作,为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征集制售假药劣药线索,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参与热情,依法严惩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活动,现就征集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依法严厉打击白水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制售假药劣药行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三)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2、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重点针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线索征集:
1、制售假劣疫苗、口罩、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消毒用品等涉疫情物资的;
2、制售假劣儿童、急救患者、癌症患者、心血管手术后长期用药患者等特殊人群用药的;
3、制售假劣风湿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用药周期长,用药量大的常用药的;
4、制售假劣医疗美容用药品、针剂的;
5、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的药品、医疗器械的;
6、中药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以及在中药制剂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有毒有害物质的;
7、其他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方式
白水县公安局:110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切身利益!欢迎广大群众如实、积极检举揭发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对于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密举报情况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白水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