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大荔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部分干警前往渭南市临渭区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审理被告人贩卖毒品案中强制隔离治疗在此的其余两名被告人,完成了疫情下人数众多、异地审理难的开庭工作。
该贩卖毒品案系发回重审案件,人数众多,其中6名被告人羁押于大荔县看守所,2名被告人羁押于渭南市临渭区强制隔离治疗中心,3名被告人取保候审。综合审判庭受理案件后,多次前往大荔县看守所及临渭区强疗中心,因疫情一直反复不能正常提审。
在本次疫情缓解后,综合审判庭先行于2022年5月30日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了其中9名被告人贩卖毒品一案,因剩余涉案二被告人患有疾病,被羁押于渭南市临渭区强疗中心,在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多次与公诉人、辩护人、强疗中心工作人员沟通落实,于6月7日一大早前往渭南,巡回审理了剩余2名被告人贩卖毒品案。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积极配合强疗中心,穿戴防护服佩戴口罩,在高温露天情况下有序开展庭审工作。庭审过程中,考虑到两名被告人身患疾病,法庭向强疗中心借来防晒伞做好被告人防暑防疫工作。
综合审判庭通过分开审理、巡回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案件,不仅提高了审判效率,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还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法官寄语:毒品犯罪案件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案件,一旦沾染毒品,不但会影响吸毒人员的日常生活,更会侵蚀身体健康,甚至危害生命安全。触犯法律,最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每个人自觉远离毒品,不吸食、不买卖,珍重生命。
(来源:大荔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