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管理,持续改善中心城区人行道通行条件,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渭南市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自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15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人行道停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应当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按照标识齐头顺向入位停放,严禁随意占用非机动车停车位、盲道、消防应急通道、绿化带等。
2、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应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有序摆放,严禁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影响交通秩序和行人通行。
3、停车场设置管理单位,要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标线清晰,卫生整洁,严禁擅自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
4、沿街单位、门店要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积极劝导市民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大型商超、酒店等要安排专人负责四包区域停车秩序管理,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5、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设置或者撤销停车泊位,或以任何形式私占或者将公共停车位固定给他人使用;严禁占用人行道私设岗亭、栏杆、石墩、地桩、锥形桶等障碍物,阻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6、长期占用人行道公共泊位停放的“僵尸车”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妨碍交通的车辆将予以拖移。
7、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5日采取张贴违停提醒单、教育劝离不予处罚,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放车辆。2022年6月26日起将对不按规定停放机(非)动车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渭南市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挠执法人员执法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