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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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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房管局 铜川市發gai委
关于《铜川裕丰园小区二期1033套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的公告
铜川裕丰园小区二期工程为我市国家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之一,也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为了做好建成住房的分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结合采煤沉陷区灾民搬迁实际,市房管局、市發gai委研究制定了《铜川裕丰园小区二期1033套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告.
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
铜川裕丰园小区二期1033套安置房分配实 施方案铜川裕丰园小区二期工程为我市国家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之一,也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为了妥善做好建成住房的分配工作,按照市政.府第47次专项问题会议精神,根据国家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有关政策和我市沉陷区治理实施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破产矿采煤沉陷区灾民搬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裕丰园小区二期1033套安置房分配,根据采煤沉陷区灾民住房受灾程度分轻重缓急,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确定房号的分配原则,先行试点,再分期分批推开实施.
二、安置的时间及对象
2010年元旦前,首批试点安置近年来李家塔矿、三里洞矿南、北公房和东山坡已搬迁,且原住房已拆除仍正在外过渡未安置的642户灾民;2010年6月底前,第二批安置2004年经国家發gai委确认为C、D级,但至今未搬迁的391户灾民;在国家發gai委确认的沉陷范围内,需要搬迁安置的其他灾民在政.府后续房源中予以安置.
三、安置房源
首批试点分配的642套安置房楼号为46#、47#、51#、52#、53#、54#、60#、61#、62#、64#、67#、68#、73#、74#楼(不含该楼2单元6层两套).
第二批分配的391套安置房楼号为44#、45#、50#、55#、57#、65#、66#、69#、71#、75#、56#楼(不含该楼2单元202及3层以上住房).
四、安置资格确认
本次安置资格确认,由我市破产矿移交房产沉陷区治理工程具体实施搬迁单位铜川金立置业有限公司和铜川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审核,并经安置户所在社区、办事处加盖公章确认后上报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将上报安置名单在《铜川日报》及市房管局门户网站"铜川房产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即确认,并报市發gai委备案.
五、电脑摇号确定房号程序
电脑摇号之前,现场公布安置房源序号,然后电脑循环滚动安置户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电脑确定安置户序号.电脑确定的安置户序号与安置房源序号相同的,即对应为该安置户电脑随机确定的安置房号.
六、摇号地点及参加人员
首批安置房分配电脑摇号仪式在北市区举行,邀请安置房分配工作纪检组成员及相关领导,全体安置户或其委托人,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安置户所在社区、办事处领导参加,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公证部门对整个摇号过程予以公证.
七、购房程序
电脑确定房号后,安置户或其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铜川城建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 缴购房款、燃气初装费、住宅维修基金及办房产证等相关费用.
八、时间安排
安置资格公示于12月9日前结束;12月10日下午3时举行电脑摇号仪式;12月11日——12月25日期间,安置户签订购房合同,交清购房相关费用.安置户接通知领取安置房钥匙.
九、安置房销售价格
本次灾民安置房建筑面积在60 m2以内的,暂按680元/ m2预收房款,在此基础上实行楼层调节,另加采暖设施费100元/ m2,具体为一层798元/m2、二层818元/m2、三层858元/m2、四层828元/m2、五层780元/m2、六层708元/m2.超过规定面积部分按成本价购买.由于裕丰园二期工程决算还在审计中,成本价暂定为1280元/m2 ,待决算审计最终确定后,实行多退少补.
十、相关规定
电脑摇号确定房号后,安置户未按时间要求完成购房程序的,视为放弃安置资格.本次无经济能力购房的安置户,可书面提出申请,在政.府建设的廉租住房中予以安置.放弃本次安置权利的,安置户或其委托人要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安置户家庭按规定完成购房程序的,次月起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十一、纪律要求
(一)电脑摇号确定房号后,安置户相互之间可自愿协商调换房号,但须报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严禁安置户转让、倒卖房号或出租、借住安置房,如有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安置资格,收回安置房,追究相关责任,且今后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二)安置户得到安置后,原住房必须拆除.安置户入住时,再次核对入住人员.
(三)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办事程序,严把政策关.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十二、组织实施
本次安置房分配工作由市房管局组织,铜川城建开发公司负责配合实施.为了加强对本次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领导,成立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组,同时邀请市监察局、市發gai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
十三、本实施方案由市房管局、市發gai委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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