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自由的流浪 - 

[投诉建议] 我对渭南荣耀论坛的领导一点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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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4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言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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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5-4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红领巾 于 2011-5-4 14:26 编辑

恩,楼主所说,乍看之下很有道理。

楼主所说的 小潘是不是已经自称公众人物?或许起码在渭南已经算公众人物了?

按楼主所说,以后荣耀渭南论坛关于芙蓉姐姐、凤姐、等一些公众人物的 不良信息~

我看以后就不用发了~直接高唱凯歌~好了~ ~


另外看还知道这是新闻版面,那为何还在此版面发帖 提 意见 和看法呢?

试问是不是谁在 论坛投诉版面 发帖 没人管?我看不是,只是楼主手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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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5-4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红领巾 的帖子

你好,来信收到了。。我总在想,当一个人,被曝光,有详细的单位,有详细的名字,被称为垃圾,人妖之类的时候。你如果还觉得那是一种正常的批评和提意见的话,我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为什么,我没有把我的帖子发在意见栏,而是新闻栏里,因为,我感到,渭南论坛的负责人,这样的帖子也能通过和发表的时候,本身,就是一件新闻了。我就是感觉对有的人很失望,素不相识的,就是看不惯,就可以那样辱骂别人,而这样的帖子,居然可以发表。。
  现在,你如愿了,我的帖子是被转移到意见栏里了。。但,我想,这样可以让我们思考的问题,转移在意见栏里,有人能看到吗?。。
  就因为他和别人不一样,他就可以被称为人妖,他,妨碍我们了吗?没有!他妨碍社会秩序了吗?没有!他妨碍法律了吗?没有!!  如果,你觉得这种缺乏人性关怀的帖子,不应该批评的话。。那,我就无语了。。。中国,什么都是大一统,一样的打扮,一样的模式,一样的生活方式。。而,不同的,就可以被称为异类,被横加指责,可以被随便谩骂。。这就是你心灵里的正义和标尺吧。。
  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都会有别人眼里不理解的东西。。如果,我们没有包容和多元化的话,下一个被谩骂的,也许就是我们自己。。
  在这个事不关己,半句多的社会里,我总算是替别人说句真话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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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5-4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本身就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地方····我们不能用我们的思维去随便禁锢网友的思想,如果我们删除了,又会有人站出来说我们不让大家言论自由··╮(╯_╰)╭

如果真的不喜欢 不要去关注它 让它沉下去不就好了 你的关注必然造成它的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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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5-4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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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还是 带着孩子低头猛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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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5-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帖子后我立刻联系了发帖人,已经将过激言论进行了修改。恕论坛规则在先,我不能删帖。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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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4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淡饭 发表于 2011-5-4 16:24
论坛本身就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地方····我们不能用我们的思维去随便禁锢网友的思想,如果我们删除了,又会 ...

是的,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论坛应该是百花齐放的,思想是不应该被禁锢的。。但,问题是,当某个帖子,涉及详细的单位,有具体当事人名字,并被冠以“人妖‘、”二球”等等字眼被广为发表和流传的时候,这已经是涉及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了。。论坛也是一种新闻媒体和媒介,自然应该有把关和采选的责任了。也有相关的连带责任。
  言论当然应该是自由的,但,这种自由应该是在法律的框架下,我们有言论的自由,完全可以对某个人和事件进行评论。但,自由是有前提的,是不可以“人妖’“二球”等词语侵犯其他公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的。。这才是我反对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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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i80s 发表于 2011-5-4 20:21
看到帖子后我立刻联系了发帖人,已经将过激言论进行了修改。恕论坛规则在先,我不能删帖。抱歉。

俺力挺楼主!!!!

   不管怎么说,事出到这,这就有责任的!

   论坛规则一定是建立在法制和人性的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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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4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i80s 发表于 2011-5-4 20:21
看到帖子后我立刻联系了发帖人,已经将过激言论进行了修改。恕论坛规则在先,我不能删帖。抱歉。

言论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表达观点的权利。。我没有胆量要求你删除某个帖子,我只是认为,你在保护言论自由的同时,不要忘记了,言论自由是有法律框架的,那就是尊重其他公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不得使用侮辱性的语言。。你让它得以发表,广为流传,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言论自由万岁。。但我反对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对其他公民个人生活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我们不能够只晓得自己言论自由,却无视别人的权利。。正因为你有这样错误的认识,所以,才会使得这样的帖子广为流传。。如果,你理解的言论自由,也包括谩骂,侮辱,对其他公民个人生活造成影响和干扰,那么,这个论坛就变成菜市场了。。管理者是需要管理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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