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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一定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纠纷处理:及时索赔或解约 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者往往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的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间。 有些专业验房师在验房过程中,经常遇到业主对收房流程的困惑,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容易造成业主被开发商忽悠的情况(律师:尤其是因为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延期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 下面就收房流程需要明确的事宜再次介绍如下:一、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二、验房1.
业主还是应该在合理期限内验房,即一定要按开发商《入住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收房。(律师:若不按通知书时间前往验房,业主要有负违约责任的准备)。2.
在没有眼房前,大家对所有要签字的文件需谨慎。3.
关于一些要缴纳的费用,由各业主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律师:业主缴纳相关费用后,仍保留有追索的权利)。4.
验房后发现的问题,应该向开发商或其委托人(其实只有具备委托书的才有资格)提出整改意见,并要得到开发商的书面认可,即承认有以上问题。或在收房时需要填写的单子上注明并要求整改。5.
保留带有双方签字的收房时填写的单子(或复印件)并妥善保管,留作日后自己维权的资料和依据。6.
经过验房,发现的问题会有很多很多。A.
房子本身的建筑质量方面B.
小区公共建筑、配套方面C.
小区周边环境对小区内部空气、水等的影响方面D.
开发商应该提供的、必须的相关证件、表单原件。(律师:如果开发商未取得交房时必备的资料,开发商有告知业主的义务)三、收房1.
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三书一证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另外还必须有《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志,是开发商交房的必要条件。2.
以上及费用方面没有异议后,才可以收房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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