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安装了医保刷卡系统,并且和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签订了医保刷卡购药协议,本事好事,但是,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从未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协议规定是每月给药店兑付一次医保刷卡费用,但从未及时兑付,药店就去索要刷卡费用,但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工作人员一会说下拨的资金不够,一会是药店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有时还用取消医保刷卡定点药店资格威胁药店,层层给药店出难题,我们药店没有办法,只好忍气吞声,任凭医保经办中心一拖再拖,短则两三个月(利用时间差来推后医保资金兑付,这样来挪用医保资金)长则达半年之久,最后导致,药店资金周转不开,高息贷款周转和结清药品供应商货款,并且一些药品供应商也受到牵连,资金断裂,不在与药店合作。 注明:每次和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对账,药店都按照协议规定时间向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开具收款收据,表明我们药店已经收到返款。其实根本就没有,之所以让在规定时间向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开具收款收据,是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强制性的,这样就可以把对付时间推后(挪用完,再补上),来应付上级检查。 以此方式来揭露“陕西省渭南市医保经办中心”丑陋行为!!!!!!! 这样的违法行为,有谁来管,藐视中国的法律,无法无天!!!! 希望大家疯狂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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