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八旬老翁法庭告亲儿 要求变更赡养权儿子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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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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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20日,蒲城县兴镇82岁的马天因为小儿子马亮照顾不周,将小儿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将赡养权变更给大儿子马辉。目前,该案法官正在做庭前调解。
  
  据了解,马天老人养育了两儿三女,老伴患病14年,于4年前病逝。儿女们经协商由大儿子马辉和小儿子马亮两家轮流照顾老人,每家照顾一个月。由于饮食习惯的不同,在小儿子家居住时,老人觉得小儿子照顾不周。今年4月,老人生病住院期间,小儿子并未去探望老人。出院后去小儿子家居住时,虽然医生叮嘱老人不能吃辣椒,可是小儿子家每顿饭菜里仍放有辣椒,这让老人更加不高兴。另外,由于老人的医疗报销手续一直放在小儿子那里,儿女之间又因为医疗费用的问题,导致老人这次的住院费用无法报销。随后,老人就长期住在大儿子家中。8月3日,马大爷便将小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与小儿子变更赡养关系,并要求将自己所有的承包地予以归还。
  
  20日,该案件公开调解。兴镇法庭副庭长张晓峰认真倾听了双方的陈述与辩解,并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教育被告要遵守国家法律,赡养老人。同时从情理角度出发,希望被告在赡养老人方面,首先应该遵循老人意见,让老人能够开心快乐地安度晚年,才是做儿女的首要责任。
  
  在调解当中,由于小儿子态度强硬不予接受,案件一度陷入僵持。马亮认为虽然自己以前有错,但表示愿意改正。更何况他和老人一起生活了十来年,所以对于老人的赡养权是一定要争取的。
  
  据副庭长张晓峰介绍,马亮之所以不放弃老人的赡养权,主要是因为老人财产给他带来的经济利益所导致。张晓峰说:“主要还是老人的土地、合疗报销的费用和老人的退休金问题。”张晓峰同时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列出相应方案进行调解,最终将妥善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
  
  张晓峰提醒广大子女,对于老人,做子女的除了在物质上赡养老人外,还应多从精神上关爱老人,让老人能够安度晚年。目前,该案由兴镇法庭正式受理,开庭前调解工作正在进行。
  
  听说因赡养问题,马天把儿子告了,村民们议论纷纷。村民张某称:“像这样的事都不应该弄到法院去,什么事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一下就行了。如果小儿子不孝顺,怎么可能照顾他妈十几年。”村民李某也感叹道:“我都活了50岁了,这在我们村还是头一个。
(来源:渭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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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3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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