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生活资讯] 宝鸡女子千里寻子 遭养父母232万天价索赔(图)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2-11-2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2.jpg
11月20日,湖南辰溪县黄溪口镇,李悦跪在地上哀求见孩子一面
3.jpg .
11 月20 日,在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黄溪口镇,李悦(化名)跪地哀求警方出面协调,让自己见孩子一面

  咫尺天涯,宝鸡女子李悦(化名)眼下的遭遇似乎是这句成语的新注解。她明明知道自己亲生骨肉的下落,却无法母子团圆,甚至连见上一面都成了奢望。
  
  一年前,李悦产下一男婴,因为非婚生子,孩子生父找不到人,其家人决定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中间人抱走孩子时留下了2万元现金。此后,难敌思念之情的李悦踏上艰辛寻子路,一年多来,她辗转沪、浙、湘三地,奔波数千公里,终于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孩子下落,她得知当时中间人所说的收养全是骗局,孩子再度被人转卖。然而,找到孩子下落并不意味着寻子路可以画上一个句号。此后的李悦经历了各种曲折,孩子养父母甚至开出了高达232万元的天价赔偿。
  
  遇“问题男”未婚先孕身在病床孩子被送走
  
  2010年前,李悦是一名“的姐”。因豪爽开朗,她被大家称为“雷姐”。2010年,一名50多岁的化工研究男闯入了她的世界。李悦命运由此转变。
  
  “我不在乎他的年龄,他的才气和勤奋打动了我。”李悦告诉记者,这个男人仅初中毕业,但他通过自学成了化工专家。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
  
  “他有一把开办公室抽屉的钥匙,从来不离身。”怀孕9个月时,李悦用钢尺撬开了男友的神秘抽屉:里面有一大叠诉讼和纠纷材料,还有他8个孩子的详细信息。那一天,她在办公室呆坐了整整一下午。
  
  2011年9月29日,29岁的未婚母亲李悦在宝鸡市中心医院产下一男婴。
  
  因非婚生子,李家父母想托中间人送养孩子。经过朋友联系,李家找到了中间人张燕。
  
  三天后,张燕留下2万元抱走孩子,从此音讯全无。李悦说,自己当时因身在病床,无力阻挠。
  
  今年11月20日,记者联系上中间人张燕,她介绍:去年10月3日,她来到宝鸡市,谎称她的朋友是上海闵行区人,家境优越,因不能生育想领养孩子,并承诺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但她在留下2万元给李家抱走孩子后,却没有将孩子送给所谓的上海朋友。
  
  独自踏上寻子路没找到孩子却遭殴打
  
  到浙江才知儿子在湖南
  
  孩子离开后,李悦彻夜难眠。“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我的儿子。”不顾家人的反对,李悦独自一人踏上了寻子之路。2012年5月份,李悦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查找线索时,却发现根本就没有“张燕”这个人。拨打“张燕”手机,其手机号码归属地显示是“浙江绍兴”。6月,李悦来到绍兴,经过警方帮助,查到张燕真名为“张艳梅”,当时在浙江绍兴打工。经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介入,张艳梅承认2011年10月在宝鸡抱走一男婴,交由湖南怀化市辰溪县罗子山瑶族乡向宜发、米爱桃夫妇收养。
  
  此时,李悦已经卖掉了驾驶多年的出租车,几万元积蓄也全用于寻子。经确认过DNA验证,孩子确定是李悦所生。
  
  一人进山区悬赏求线索
  
  今年上半年,李悦来到辰溪县公安局请求解救孩子,虽经公安局和司法局工作人员调解,却没有结果,李悦母子甚至都没能见上一面。
  
  “我真的没办法了,即使知道自己前面是个坑,我都只能往下跳。”回忆起这一年的辛酸,李悦泪水涟涟。
  
  她找到一位律师塞了点钱,“律师”答应帮其整理材料。今年8月,“律师”告知其因种种原因不能再帮助她。于是,李悦独自一人闯进了罗子山瑶族乡。“如果有谁知道我孩子的消息,我愿出两千元感谢人家。”李悦张贴的告示让这个边远山区沸腾了。当时她拿着孩子照片挨家挨户寻找时,很多人给她提供线索,说孩子就在附近的一户人家里。
  
  对方索要232万赔偿金
  
  终于离孩子近了!可正当事情有所进展时,李悦突然遭到了一群人的殴打。“他们那么多人,我只能缩在那里一动不动”。那一天,李悦的衣服、裤子被撕裂了好几道口子,脑袋也被打得昏昏沉沉。她又一次回到辰溪县城。在辰溪县城,这伙人再次将其打伤,李悦提供的照片显示,手臂多处淤青。
  
  李悦介绍,在辰溪县公安局,还有人递给她一份《关于退还孩子抚养权补偿事宜的报告》赔偿标准显示,要回孩子,应向养父母支付抚养费、误工费、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32万元。
  
  孩子明明就在眼前,却如咫尺天涯。李悦无奈返回陕西,这一趟花了两万多元,却没任何结果。
  
  挨家挨户敲门寻觅近在咫尺却见不到儿子
  
  再次奔赴辰溪协助寻子
  
  11月15日,李悦向记者求助。在辰溪县罗子山瑶族乡桂林村,记者多方查找终于锁定了孩子可能生活的地方。在极其贫困的偏远山区,孩子的养父母家一贫如洗,一名拄着拐杖的老人说:“我是向宜发的母亲,他早已不住这。”李悦打听到,向宜发在辰溪县黄溪口镇租了房子。孩子有可能就在镇上。11月20日清晨6时,记者陪同李悦向黄溪口镇进发。
  
  “向宜发家里很多亲戚在镇上,一旦我出现在镇上,还没有找到门,孩子就有可能被藏起来。”最后,记者一行人决定让李悦暂时躲在车里。当汽车开到黄溪口镇时,所有人都傻眼了——这一天镇上赶集,路上水泄不通。
  
  找到下落却遭对方亲友围殴
  
  直到下午3点,集市散尽。记者仍然无法确定孩子的具体位置。李悦下车挨家挨户去敲门寻子,刚刚走到菜市场出口处,一名中年妇女就将其拦住了。“你是谁?你来干什么?”中年妇女警惕地问。当得知是李悦时,中年妇女顿时情绪失控:“你这个人,自己把孩子丢了还来找人?你让我们一家人过不得日子。”说着就往李悦身上扑。在旁边铲沙子的中年男子扬起铲子围了过来,两名中年妇女冲上来一把揪住李悦的头发,将其摁倒在地。
  
  随后,记者拨通了110,直到民警赶来,才得知刚刚扑过来的几个人都是向宜发、米爱桃夫妇的亲属。
  
  混乱中,记者找到了米爱桃的姐姐,其介绍米爱桃只有一个女儿,因已做绝育手术不能再生育,但是当地重男轻女,米爱桃夫妇想领养一个男孩。抱养李悦儿子的时候,共花了28000多元。“你说要把孩子抱走就抱走啊,这一年我们养孩子也辛苦呀,也有感情呀。”米爱桃姐姐说,双方协商过多次,但是一直都未达成一致。“232万可能是刚刚开始的时候说的,后来在公安局协商是说的70多万。”通过她提供的联系电话,记者联系上了孩子的养父向宜发,但他对此事一概不予回应。
  
  派出所民警
  
  民间买卖公安管不了
  
  11月20日,记者来到辰溪县黄溪口镇派出所,一位苏姓副所长说,今年三四月份,李悦曾到辰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后认为构不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随后辰溪县公安局接到检察院申诉才立案,随后又以“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为名撤销了案件。
  
  “在此次事件中,孩子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都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该案是一桩民间买卖。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出卖自己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犯罪。这个事情公安机关管不了,只能找法院。”该派出所一名民警说。
  
  县公安局答复
  
  中间人是“撮合好事”
  
  11月21日,记者、当事人和寻亲志愿者一行人再次来到辰溪县公安局。
  
  刚走到公安局门口,李悦“啪”的一声跪在了湿冷的水泥地上,连磕了三个头。大声呼喊着:“我要见孩子,我要见孩子,我的孩子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在信访接待室,记者看到了一份关于该案的答复材料。材料显示:张艳梅是在李悦想送养孩子和向宜发夫妇想抱养一个孩子的前提下将两人撮合做个好事,至于说送到上海并给孩子上户口,完全是害怕孩子的亲生父亲找麻烦,其中没有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的拐卖儿童行为,所以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依法撤销案件。关于孩子抱养纠纷问题,经公安机关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律师说法
  
  孩子应无条件归还
  
  三湘都市报法援团律师陈平凡分析此案后认为,该案中张艳梅告知李家孩子被送到上海一户条件好的人家,但实际送到了山区,其中确实存在欺骗行为。“随手公益”志愿者、多次解救被拐儿童的老魏寻人网负责人魏继中,结合多年的打拐经历认定,孩子应该被无条件归还。“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买方必须无条件将孩子归还。”(来源:华商报)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11-23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豪爽开朗的女人的命运啊,可叹!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11-23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净他妈的扯淡 民间买卖公安管不了       难道犯法的事都不管吗    真是天朝的特色呀!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11-23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亲生的。被养父养着。新母要回,还敢要钱。?没告他就算不错了。直接公安报案。法院告他。怕个啥。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23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回孩子 抚养费也应该给 200多万有点太多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3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11-2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社会就是这,我记得前段时间看新闻,接生婆把这女人的孩子给人,然后过了10多年这女的发现不对了。可是,法律上说是过了有效期,你开玩笑呢。难道我今天杀个人,然后过上10年以后,没被抓住就等于没杀人。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