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规定幼儿教师体罚侮辱幼儿 解聘并不再录用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4-2-23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陕西幼教

陕西幼教


  针对当前陕西省幼儿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数量不足、临时聘用数量较大等问题,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幼儿园聘用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聘用幼儿教师实行合同管理,建立统一的幼儿教师工资福利标准,确保编外聘用教师享有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权利,力争同工同酬。幼儿教师要持证上岗,限期不能取得或无力取得资格证书的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进行备案,不再录用。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9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4-2-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61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2-24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103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2-24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6_152:}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45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2-2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6_152:}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