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生活资讯] 华县女青年QQ聊天招来窃贼 初次相见被盗一万元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5-14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陕西渭南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网友初相见,稍不留神失万元。一个年轻女青年在网上交朋友,却上了窃贼的当,受邀第一次见面,就被偷走一万元。近日,华县法院对在网上以交友为名,趁机盗窃作案的被告人王少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月初,蒲城人王少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华县女青年黎某,认识没几天,二人相约见面。2月8日13时许,王少从蒲城来到华县黎某上班的地方看望黎某。在黎某的单身职工宿舍,王少发现黎某放在宿舍的皮包里存放有现金。当日20时许,王少趁黎某临时离开宿舍之机,将皮包里的一万元现金带走逃离。黎某很快向公安机关报案。2月10日晚王少即被抓获。被盗的一万元现金在短短两天时间里就被王少挥霍掉4100元,剩余的5900元王少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侦查阶段,王少家人代王少向黎某退赃一万元。

  王少虽然只有25岁,却是个盗、骗老手。2009年就因盗窃被判刑2年,2011年因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被劳教一年,2012年利用网络诈骗被判刑2年,2014年才刑满释放。这个人从19岁时起到现在基本是在牢狱中度过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少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又系累犯,结合其犯罪情节、行为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第264条、65条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陕西传媒网)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签到天数: 36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5-14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