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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夫妻分别带情人回家被捉奸 互告对方通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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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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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林姓男子与妻子在夜店相识、结婚,婚后两人仍常跑夜店,林妻先从夜店带男人回家,被丈夫冲进来捉奸在床;2个月后换丈夫到夜店带女人回家洗鸳鸯浴,被妻子捉奸在浴室,两人互告对方通奸罪。

  林妻13日到警局,提供丈夫带小三回家的证物,警察询问为何与丈夫已水火不容,仍坚持住在一起,林妻感叹说,婚前财产没分清楚,现在想离婚,房子和存款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警察私下说:“这对夫妻因夜店而结婚,也可能因夜店而离婚!”

  警方调查,32岁林男与31岁妻子2年前在夜店认识并结婚,婚后仍习惯跑夜店,生子后到夜店次数才减少。

  今年2月一晚,林男对妻子说要出差,妻子当晚到夜店认识一名男子,两人喝酒相谈甚欢,藉酒意林妻带男子回自己家,在房内发生性行为,林男半夜回家发现房门上锁,踹门将妻子捉奸在床,林男后来控告妻子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的通奸罪。

  然而,林妻后来无意发现丈夫也会偷偷独自上夜店,决定追踪。今年4月,林妻对丈夫说要和朋友到外地旅游,带行李出门,却躲在家门口守候。林男果然上夜店,也带一名夜店认识的女子回家。

  当林男与小三在浴室内洗鸳鸯浴时,林妻冲进去拍照,手机却被丈夫打落受损,林妻控告丈夫妨害婚姻及家庭与毁损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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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5-15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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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5-5-1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老蛙和
╭︿︿︿╮
{/ o  o /}  
( (oo) )   
  ︶︶︶一球色!
不是一类人不仅一家门!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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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5-16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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