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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西安26岁女子咬伤民警 因妨害公务罪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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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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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警执法时,26岁女子因个人不满情绪撕扯民警、围堵警车,在被带回派出所审查时,还将一名民警的手腕咬伤,近日莲湖区人民法院对其一审判处妨害公务罪。

  2014年11月21日16时15分许,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庙后街派出所接徐某电话报警,称其在西大街某娱乐场所V05包间被人限制人身自由。庙后街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了解此事系徐某所在的公司与被告人支某的亲属因商谈没有达成结果,支某等人不许徐某等人离开。民警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经民警劝说,徐某等人离开现场。支某及其丈夫见对方离开,撕扯民警、围堵警车发泄不满情绪,支某用拳击打民警沈某的嘴部,将其打伤。随后二人被依法带回庙后街派出所进行审查。在民警按照规定要求支某交出随身物品时,支某不配合工作,对民警拉扯、踢踹,并将民警沈某的手腕咬伤。

  2014年11月22日,26岁的支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刑事拘留,12月9日被依法逮捕。莲湖法院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支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支某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因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规定,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支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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